炉边夜话(八):习氏反腐,第三条道路
浮尘先生:
我们来谈谈反腐的话题罢。习李之政一年多了,最让民众认可的便是反腐。易教授对此有何看法?
易教授:
首先须说明,对于腐败,无论是采用何种方式反对,都是应该投赞成票的。习李之政在反腐上力度超过以往的任何一届政府,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其反腐的领域也是多方位多角度多种形式的,深得民心,尤其是基层民众比较认可。习李反腐,不限于抓腐败官员,还从各个方面限制和监督官员的日常生活,从细节抓起,防微杜渐,很快就显现了成效。现在各级政府官员,包括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的公款消费和请客送礼之风开始刹住了。
浮尘先生:
那是不是可以说,习李找到了一条有效的反腐之路,中国官场的腐败有望得到根治?
易教授:
事情远没有如此简单。反腐措施是不是真正有效,首先要看是不是找准了腐败的根源。否则只可能是一时有效,治标不治本。
浮尘先生:
对于中国社会的腐败,有两种比较对立的看法,一种认为是改革开放之错,另一种针锋相对,认为是改革不彻底之错。前一种看法的人认为反腐须回归毛时代,后一种看法的人认为消除腐败须深化改革,走民主宪政之路。易教授你以为如何?
易教授:
所以这个问题涉及到腐败产生的根源在哪里,如果搞不清楚腐败的根源,反腐肯定抓瞎。腐败是一种社会现象,也是一种犯罪行为。我们可以用犯罪学的方法来分析腐败的根源在哪里。首先,腐败要有心理,即动机,其次要有腐败的条件,第三要可行。人非圣贤,岂不想多得,这是腐败的心理基础,可以说这种心理基础太广泛,这是腐败的必要性,这个没有问题。第二,便是条件,没有腐败的条件,想腐败也不行,这是技术可行性。这个条件是什么?有两个:有权力(意味着有资源出租或可轻易地占有资源),有资源的寻租者。第三,腐败的收益远大于可能的损失,类似于经济可行性。关键在于后面两条,即腐败的条件和后果问题。对此,我特别赞同你那一篇《中国最大的问题》的观点,那篇文章给出了中国腐败根源的最准确的分析,那就是双轨制,一边是公有制下的权力层占有太多的资源,另一边是市场经济经济人太想得到廉价的资源。一边权力要寻租,另一边承租者甚众,权力寻租者本身甚至成了稀缺资源。这种条件下,不腐败都难。
浮尘先生:
你这番分析也进一步启发了我的思路,我发现我的那篇文章只注重了腐败的技术可行性问题,忽视了腐败的后果问题。即腐败的成本问题。
易教授:
是的,腐败行为还有一个成本或代价问题。如果法治不严、监督不力,腐败便得不到有效的追究,只剩下了道德层面上的谴责。这种情况下,最终连道德也会败下阵来。道德屈服于腐败,或者道德赞同腐败,这时,腐败便从官场扩散至全社会。中国的情况,便是如此,各行各业,各个职业岗位,都要利用自己的资源不当得利,腐败的潜规则变成了公认的明规则,连本该受到社会救助的老弱者都会利用自己的弱势资源来诬陷和讹诈帮助他的人,社会的诚信体系全面溃散。
浮尘先生:
我明白了,中国的腐败究其根源来说,双轨制、法制不严、监督不力几个方面的问题都存在。
易教授:
所以,中国要想解决腐败问题,可以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回归计划经济,即破除了双轨制。但代价是国民经济崩溃,得不偿失。第二种是全面改革,建立市场经济基础之上的民主法制社会,既消除双轨制,同时从根本上解决腐败的代价太轻的问题。这种做法世界上成功的例子很多,拿过来就行。
浮尘先生:
还有第三条路可走乎?
易教授:
(笑)浮尘先生卖关子,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是的,还有第三条路可走,但那是一条长长的死胡同,眼前看起来路很宽大,但最终走不出去。这第三条路便是中国目前所走的路,坚持双轨制、坚持体制内反腐,或者叫关门反腐,也可叫清理门户式反腐。这种反腐的基本特点是保持双轨制,从内部惩治和内部监督上下功夫。所以,从犯罪学的角度来说,只消除了犯罪的代价因素,没有消除犯罪的技术可行性因素,因而是不彻底的,是留有后患的。
浮尘先生;
清理门户式反腐?很有意思。愿闻其详。
易教授:
这个其实再好理解不过了。一个帮派能够壮大,风光,有一个很重要的条件,那就是帮规甚严。如果出现帮会成员为了个人利益发生腐败行为而危及到这个帮会的地位和前途,甚至关系到这个帮的生死存亡,那帮主就要当即立断,清理门户,即按照帮规对于叛逆者进行处罚。处罚的方式一般甚严,最严厉的,当然是送他见阎王,甚至灭门九族,男女老少一个不留,以绝对后患。这种反腐其实与帮外的任何人利益无关,反腐的目的完全是为了本帮的利益,为了本帮的强大。有一个极端的情况,如果帮会的最高层甚至帮主腐败了,反腐便不可能发生,只好任其腐败下去。清理门户式反腐的基本特点是依靠权力和帮规反腐、依靠内部监督反腐。
浮尘先生:
你认为中国当今的反腐是清理门户式反腐?
易教授:
这只是一种类比。一个国家的反腐比一个帮会反腐当然复杂得多,但是,两者基本点相同,都是关门反腐。主要有三个特点:第一,它依据权力反腐,不是依据法律反腐;第二,反腐的目的是为了保住权力,而不是为了公平和正义;第三,监督的形式主要是体制内监督,而不是来自对立面的监督。
必须展开一下,以免产生误会。说它依据权力反腐,不是依据法律反律,不等说这种反腐不要法律,而是说权比法大,法为权所用,当权力的意愿与法律相冲突时,法律便须让步于权力。说它反腐的目的是为了保住权力,而不是为公平正义,也不排除保住权力和社会公平正义存在谐调的关系,这时,客观上也有利于促进公平正义。至于第三点,关于监督,我认为真正有效的监督是利益相关方的监督,其它监督实质上都是无关痛痒的。具体地说,对于腐败的监督,真正有效的监督来自于腐败行为所损方的监督,例如公民和反对党。当权者腐败,不当得利,其它公民当然受到了损失,而反对党则时刻会寻找当权者的不当行为,进行攻击,以便取而代之。这两种监督都受到了利益的驱使,监督是最为有效的。
浮尘先生:
真正的监督来自利益相关方,这个说法很精辟。例如一份商业合同的实施,真正的监督来自于契约对方;在一个公司里,对于经理班子的监督来自于股东,对于大股东的监督来自于小股东;对于工厂污水的监督来自于下游用水的居民而不是上游的居民;对于执政党的监督当然应该来自于反对党。
易教授:
是的,道理就是这么简单。但是中国大陆数十年来反腐败,从来就没有建立这种真正的监督机制。因为它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政权,执政党的领导权威不容挑战。由此一来,就必定拒绝或排除党外监督。关于反对党,在中国大陆根本从来没有存在过。因此,反对党的监督根本就无从谈起。没有反对党,照理说还有公民和社会组织,也属于党外监督。但中国大陆不允许搞民主选举,公民的监督实质上无从发挥作用。至于社会组织,与反对党一样,基本上不存在不受执政党领导的社会组织,全部被内部化了,这种条件下即使有监督也属于内部监督,而不是外部监督。所以总的说来,中国大陆从来就没有建立党外监督机制。
浮尘先生:
其实监督机制也是预防腐败的有效手段,而中国大陆权力当局外部监督的缺失,也是腐败盛行的原因之一。
易教授:
中国式的反腐,可以概括为自律性反腐、内部监督式反腐、党纪式的反腐、人治型的反腐、权力主导型的反腐。
浮尘先生:
能不能展开一下?
易先生:
自律性反腐,是指要求官员从道德、良心的角度自律,不要搞腐败行为;内部监督式反腐刚才已详细闸述过了;党纪式的反腐,是提对于腐败的治裁主要或者首先是给予党纪处分;人治型的反腐和权力主导型的反腐其实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即不是法律主导下的反腐,而是权力主导的反腐,当然也就是人治型的反腐。
是不是说,这种关门式的反腐成效一定比民主法制型的反腐差呢?
易教授:
从长远和稳定性来看是这样,但从短期和某个时期来看却不一定。关门反腐只有当权力高层自身清廉且反腐意志坚定时,才可能有较好的反腐效果。否则,关门式反腐只能是雷声大雨点小,走过场而已。目前的情况表明,中央高层反腐决心很大,也很坚定,因此反腐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无论如何,关门式的反腐效果都是暂时的。因为,刚才我们分析过了,它缺乏法律基础、缺乏外部监督,主要依靠上层权力和体制内监督,如果高层人事变动了,或者高层的意图变化了,反腐的力度和方向便可能发生变化。
浮尘先生:
所以我们会发现,反腐的法律法规老早就有了,但反腐败这种本该是司法行为的事却更像是政治运动,高层什么时候强调了,反腐强烈一点,高层不那么强调了,就平静一点。
易教授:
这种问题仅是皮毛。目前中国式的反腐虽然暂时的效果很好,也很得民心,但是,潜在的问题令人堪忧。
首先,社会主义制度上升为宇宙真理,不容挑战,这就意味着双轨制不容改变,腐败的根本机制得以保留。反腐有如割韭菜,割得快长得也快,永远也割不完。
第二,一党制上升为宇宙真理,不容挑战,这本身就是反腐最大的不利因素。原来要反腐是怕失去地位,地位无忧了,意味着无论如何腐败都不可能危及执政党的地位,反腐的动力便没有了。
第三,一边坚持双轨制,一边要求官员崇尚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光荣传统,这样造就了富人阶层和清贫官员的并存,在这种条件下,巨大的落差实际上会加强官员的腐败倾向。
第四,关门式反腐,容易演变成选择性反腐,反谁不反谁是由权力高层决定的;或者成为政治斗争的工具,反腐只是手段,争权夺利才是目的。
第五,关门式反腐不是法制主导,实际上更像是一场政治运动,结果不是走过场便是搞过头。搞过头了,便陷入反腐----平反----再反腐----再平反的中国式政治运动的老套路上去。
第六,关门式反腐,若失败,带来的后果便是更猖狂的腐败卷土重来。最终,由于一党制不容挑战,腐败找不到责任担当者,权力的更叠不允许有正常的途径,民怨积聚最终会演变为暴力革命。这是一个满盘皆输的结局,中华民族再次陷入这种以暴制暴的轮回。
第七,关门反腐若成功,腐败得到明显的抑制,民心大整,带来的后果是国民对于双轨制的认同、对一党制的认同和对于关门式反腐的认同、对于人治的认同、对于自律性反腐的认同,加剧普通国民的清官情结和个人崇拜。由此带来的后果是中国社会更加远离民主和法制社会的发展道路,更加远离世界文明潮流。
浮尘先生:
依易教授的分析,目前这种关门反腐实际上隐伏重大弊端,无论是反腐成功还是失败都可能带来不利的结果,所以并不足取,但为何高层会行此下策,难道中央高层会看不到这一点?
易教授:
这个问题比较敏感。不如我们暂换个话题,说两个故事。可是现在天都快亮了,我们都困乏得很。让我们都回屋小睡一下后再谈罢。
